什麼是保險法第127條所稱之已在疾病? 如果投保時有大腸息肉,之後演變成大腸癌會賠嗎?
這個問題似乎在法院還沒有相同或類似的案例,不過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保險字第38號中有寫道:
什麼是保險法第127條所稱之已在疾病? 如果投保時有大腸息肉,之後演變成大腸癌會賠嗎?
這個問題似乎在法院還沒有相同或類似的案例,不過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保險字第38號中有寫道:
實支實付保險每次醫療給付金額都有上限,那麼每次的次數怎麼算呢? 各家條款都略有不同,怎麼寫對保戶比較有利呢?
買實支實付醫療費用保險時,依各不同的計劃別都有設定保險金額上限,若符合同一次住院,那麼不管是否中間曾經出院再入院,保險理賠就只會賠到保險金額不會超過!
帶病投保又短期出險,保險公司竟然賠了?! 以為這樣就賺到了嗎? 錯! 照樣給你討回去!!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保險字第27號: 判決原文 http://bit.ly/2vTuTfO
若被保險人失蹤,極有可能因意外事故死亡,千萬不要等到死亡宣告才請求保險金呀!!!
依民法第8條規定,除非遭遇特別災難(一年),否則必須要等七年才能做死亡宣告,至於何謂特別災難請參考下圖
"恁鄒罵寧可把財產都給慈濟,就是不想給你這不孝子一毛錢!!!"....啊~~~就斷氣了!! 這樣繼承人還能拿得到錢嗎? 保險的受益人還沒改耶,保險金要給誰啊?
曾有聽聞子女不孝毆打父母,或甚至棄父母於不顧,身後卻又來吵著分財產的故事,而父母身故前最後那一句話的法律效果究竟為何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