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務員招攬報告書重要嗎?

最近遇到一個案子,觸發我寫這篇文章的靈感,事情是這樣的:

K先生的母親去年底過世,過世前大約一年母親到A公司櫃檯辦理定存時被推銷買了兩張六年期繳的還本保險,基本保險金額10萬,母親過世後K先生才發現有這兩張保單,就拿著這兩張保單向A公司申請理賠,但保險公司調閱病歷後發現過去的就醫紀錄,即以違反告知義務解除契約,並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,虧損大約一萬多塊

K先生說雖然金額不大,可是健康告知問卷是業務員自己勾的,又不是母親故意不告知,實在吞不下這口氣,於是K先生在網路上尋求網友的意見,最後找上我協助處理

據了解,K先生剛收到解除契約的信函時已向A公司表達不滿,A公司也曾派業務員和主管到K先生家中致意,原以為可以從兩人口中探出當初到底是誰填寫問卷的,但不愧是老江湖,口風緊得很,問不出個所以然,加上母親人已經不在了,實在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健康告知問卷是業務員代為填寫

了解過整體狀況後,便開始著手寫申訴函(下圖),並依當事人的意願,僅針對虧損的部分來做爭取

昨天傳來的消息,業務員願意私下和解,並將虧損部分返還給K先生家人,這件事算是圓滿落幕

結論:

依據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的規定,未善盡第一線招攬責任,未於要保書內之業務人員報告書中據實報告者=>撤銷登錄(三年後再來)

尤其影響要被保人權益的事項務必據實告知,否則今天的業績恐變成明天的業障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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