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弟在幫客戶規劃保險的時候除了失能扶助險會採終身+定期下去規劃之外,除非客戶特別要求,否則一律採定期險規劃,why?

定期的失能扶助險由於給付期間的限制(如180個月),難以取代終身型(如最高給付600個月,或至99歲甚至110歲),其他險種來說大多可用定期險來取代終身

以最常見的終身醫療舉例來說:
1.給付項目大多僅為住院日額(如住院一天給1000)及定額手術(如1000乘以倍數),往往無法解決長期住院,或高額自費的醫療項目

2.資源有限,終身醫療保額一千,保費可能就要花上一萬多,容易排擠掉其他需要的保障規劃

3.大多號稱還本,卻得扣除已領的保險金

4.因健保DRGs制度的實施,及醫療技術的進步,住院天數越來越短,即便不幸癱瘓也多是回家自行照顧,終身醫療等於越賠越少

5.未來的醫療科技及環境變遷尚未可知,實在沒有必要考慮到三五十年,甚至更久之後的問題!即使醫療環境未變,未來1000塊的日額又剩下多少價值? 真能夠解決未來醫療費用的問題嗎?

6.定期險因為一年一約較好因應環境調整,終身則在訂約時就訂死了,若未來根本派不上用場,那就等於準備拿身故還本金而已,如果買的是不還本,就等於把錢丟到水裡了!

綜上,買保險是為了解決當前的問題,若終身型的契約給付內容沒有太大的效益,不如用定期險把保障做高,畢竟過得了眼前才看得見未來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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